人口总数和密度 西藏自治区是中国人口最少、密度最小的省区。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,西藏自治区总人口为219.6万人(比1950年净增119.6万人),人口密度为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2人。1994年底,西藏自治区共有人口232万,其中藏族人口223.6万,占总人口的96.4%;汉族人口6.6万,占2.8%;其它少数民族人口1.8万,占0.8%。 人口的增长 1970年以来,西藏自治区人口出生率、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
1982-1990年,全区藏族人口增长30.98万人,自然增长率为17.34‰,高于同期全国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2.64个千分点。近10年间,西藏自治区人口每年平均增加3.8万人。人口的健康水平也提高很快,平均预期寿命已由和平解放前的36岁提高到目前的65岁。 从七十年代开始,中国普遍实行计划生育,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。但在西藏,自治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采取了特殊政策,只对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、职工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;对藏族干部、职工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。从1984年起,西藏自治区政府在藏族干部、职工和城镇居民中提倡计划生育,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,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2%;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,坚持自原的原则,反对和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堕胎。对占全区总人口88%的农牧民未实行计划生育,只在他们中间进行科学的节育方法的教育,宣传合理安排生育、优生优育,以保障母亲、婴儿健康和提高人口素质;对自愿要求实施节育措施的农牧民群众,政府卫生部门提供安全、可靠的健康服务。目前,西藏自治区人口的年出生率在23‰以上,自然增长率在15‰以上。西藏自治区政府为控制人口总数而确定的自然增长率为16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