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曲县位于东经91°12'-93°02',北纬30°31'-31°55',地处唐古拉山脉与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。南与当雄县接壤,北与聂荣、安多县相连,东与比如、嘉黎县相靠,西与班戈县毗邻。海拔均在4450米以上。东西最大距离233公里,南北最大距离185公里,总面 积1.6万平方公里。
那曲县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型气候,其特点是气温低、空气稀薄、大气干洁、太阳辐射强、日温差大。年平均气温-1.5℃,气温平均日差16.1°C。1月平均气温-13.2℃,年极端最低气温-41.2℃;7月平均气温9.0℃,年极端最高气温23.60℃;0°C以上持续天数164.5天,年日照时数2846.9小时。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5月中旬为积雪期和土壤冻结期,年平均霜日103天,7-9月为高原植被生长期。平均年降水量421.9毫米,平均年蒸发量1690.7毫米,平均相对湿度54%。
境内多山,属高原丘陵地形,河流纵横;盆地地带湖泊星罗棋布,草原富丽壮阔,牛羊肥美;境内也有终年披雪、气势磅礴、景象万千、人迹罕至的高原冰川型雪山。
"那曲"是藏文的译音,藏语义为黑色的河流,因怒江上游那曲河流经境内而得名。那曲古为苏毗部落,是土蕃王朝主要的军事粮草和马匹供应基地,唐宋以来为主要交通驿道。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噶厦设绛曲基巧(即藏北总管,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市),1956年10月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那曲设立基巧办事处,1959年7月6日成立中共那曲县委员会,同年10月7日成立那曲县人民政府。那曲县曾名黑河县,为了不致使我国黑龙江省"黑河市"与西藏的"黑河县"重名,1965年11月3日,经国务院批准,正式将黑河县改名为"那曲县"。
那曲县管辖3个镇、9个乡, 284个村民委员会、3个居民委员会, 1020个自然村。全县人口72876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3941人。县城那曲镇与拉萨相距320公里。境内以藏族为主,聚居着藏、汉、回、蒙、门巴、络巴等民族。全县有寺庙、拉康、日处33所,活佛、僧尼1192人。
矿产资源主要有锑、铅锌、硫、砂金、水晶、大理石、铜、铬铁、孔雀石、磁铁矿、石墨、卤虫等19种。野生动物68种,哺乳动物28种,野生鸟类32种,列为国家保护的有:大头羚羊、獐子、水獭、猞猁、野驴、狗熊、天鹅、黑颈颌、斑头鹰等。野生植物189种,可入药的有虫草、贝母、雪连花、红景天等。 |